公示省际联盟带量采购已过协议期药品中选标识调整结果 公示期为2026年8月4日至8月7日 异议需在2026年8月7日16:00前提交书面质疑材料 广东易短缺急抢救联盟采购项目执行周期至2026年12月31日届满,目录内中选药品暂不调整 对同通用名药品中价格明显偏高的进行价格风险“红黄标”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