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结余药品定义:医疗机构因药品最小包装限制,按处方剂量合理用药后产生的剩余药品。 加强源头控制:动态调整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合理选择剂型、规格和最小包装。 加强过程控制:支持合理拆零调配或拼用,制定可拆零计费药品目录。 加强处方控制:医师开具处方时优先选择适宜剂型、规格或可拆零计费药品。 实行台账管理:建立结余药品管理台账,防范违规使用和流入非法渠道。 设置专项资金:设立结余药品专项资金,专账管理,限用于公益项目支出。 实施闭环管理:确保结余药品可追溯,鼓励信息化管理。 加强外部监管:卫生健康、医保、药监部门定期督导抽查。 加强内部管理: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药事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 严肃处理十类违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