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10-13
上海|关于本市医用耗材挂网价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完善医用耗材挂网价填报工作,明确企业自主定价、价格承诺等申报要求。
要点:
- 本市医用耗材挂网价格管理严格落实企业自主定价要求,由企业综合临床价值、市场供求、竞争格局等因素自主合理确定挂网价,避免歧视性高价、不公平高价。
- 挂网价不得高于外省省级平台最低价,企业需上传最低的任一省级平台挂网价截图并提交承诺书。
- 无外省挂网价的产品需填报成本价(国产产品填报3个月内出厂发票价,进口产品为最新到岸完税发票价),同时上传《无外省市价格承诺书》。
- 挂网价不得高于价格风险处置治理价。
- 集采中选产品无需维护价格信息,集采非中选产品的挂网价不得高于集采相关文件的限价要求。
- 逾期未申报挂网价的在库医用耗材暂停采购资格。
- 医疗机构议价采购时既不得高于挂网价,也不得高于上一次有效采购价格。
- 对错报、瞒报或未及时更新外省市低价的医用耗材,经核实认定后均暂停挂网采购资格1年。
- 同一企业累计计入违规27位编码数超过3条的,暂停该企业涉事同类产品20位编码新申报受理1年。
- 同一企业1年期内,累计计入违规27位编码数超过10条的,暂停该企业产品新申报受理3年。
- 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对企业填报的医用耗材最新外省市价格进行公布。
来源: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