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 2026-10-10
浙江|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浙江省药监局印发《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从政务服务、质量安全监管、产业培育、基础保障四方面提出二十条举措,自2026年11月15日起施行。
要点:
- 全链条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深化新原料注册备案前置服务
- 深化备案管理惠企赋能改革,开展备案服务县域直办试点
- 优化化妆品备案资料管理,简化原料安全信息文件要求
- 优化化妆品功效宣称管理,支持自主选择评价方法
- 深化个性化服务与电子标签试点
- 培育化妆品消费新业态新动能,支持国际新品首发
- 完善化妆品质量管理机制,开展外仓放行试点
- 完善网络经营治理体系,探索网络直播监管机制
- 强化不良反应监测管理,推进一核双驱体系建设
- 完善分级分类信用监管,推行双随机+信用监管
- 深化长三角区域协同监管,统一管理标准尺度
- 支持浙江美妆平台建设,培育一中心一窗口四基地
- 开展品质浙妆提升行动,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
- 开展时尚潮妆引领行动,发展美妆文旅
- 开展功效特妆科创行动,加强监管科学研究
- 开展生态美妆共富行动,培育特色原料
- 打造专业化人才队伍,加强人才培养
- 完善化妆品标准体系,参与国家标准制订
- 加强监管智慧化建设,应用人工智能
- 加快构筑社会共治合力,加强科普教育
来源: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