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 2026-10-08
江西|关于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肌苷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6年第87号)的通知
《关于修订感冒灵口服制剂说明书的公告》(2026年第66号) 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按要求做好相应说明书修订备案和标签、说明书更换及说明书更新信息告知等工作。 特此通知。 药品注册管理处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处 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肌苷注射剂
要点:
- 转发国家药监局关于修订肌苷注射剂说明书的公告(2026年第87号)
- 所有肌苷注射剂上市许可持有人须按附件要求修订说明书,于2026年12月1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 修订涉及药品标签的应一并修订,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 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在备案后9个月内对已出厂药品说明书及标签予以更换或以其他形式告知患者更新信息
- 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对新增不良反应发生机制开展深入研究,做好宣传培训,指导医师、药师合理用药
- 临床医师、药师应仔细阅读修订内容,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获益/风险分析
- 患者用药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使用处方药应严格遵医嘱
-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督促本行政区域内上市许可持有人做好说明书修订、标签更换及信息告知工作,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江西药监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