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9-29
广西|《关于完善广西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文件精神,近日,自治区医保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广西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广西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广大群众更…
要点:
- 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 合理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生育保险支付不设起付线,支付比例为70%,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 各统筹地区在限额支付标准下实现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个人“无自付”,单胎顺产、难产限额标准分别为4500元、5500元,多胞胎顺产、难产限额标准分别为5000元、6000元。
- 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住院分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参保女职工待遇标准享受,待遇标准较之前提高了一倍。
- 诊治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可按就高原则支付待遇。
-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率为0.5%,享受生育津贴需连续参保缴费时长至少覆盖整个孕期,计发基准原则上不低于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当前为2200元/月)。
-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但用人单位仍需做好产假工资与生育津贴的衔接工作。
来源:医保爬虫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