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9-29
广西|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税务局关于完善广西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
桂医保规〔2026〕1号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各市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生育保险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
要点:
- 确保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参加职工医保时同步参加生育保险
- 推动将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
- 生育医疗费用实行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居民医保分类保障
- 提升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保障水平,最高支付限额后可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
- 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实行限额保障,实现政策范围内个人'无自付'
- 规范诊治并发症、合并症医疗费用列支
- 做好分娩镇痛和辅助生殖技术医疗费用保障
- 全面落实生育津贴支付,确保应享尽享
- 加强制度运行分析、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
- 生育津贴支付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实施直接发放给参保人
来源:医保爬虫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