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单人单检不高于每人份28元,多人混检不高于每人份8元。 各省份应在2022年4月8日前完成调价工作,特殊情况可延后至2022年4月30日前。 各省份医保部门在4月30日之前,通过多种方式使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物耗成本降至单人单检价格的50%以内。 公立医疗机构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允许群众自愿选择。 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定价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体现保本微利,倡导参照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其他相关事项按《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5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