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5-22
关于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的提示公告
各地医疗保障部门、医药集中采购机构努力下,在广大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公立医疗机构的支持配合下,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在各省陆续落地实施。为进一步保障广大患者充分、及时享受集采成果,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要点:
- 第十一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已在各省陆续落地实施。
- 要求各联采办成员单位复核中选产品挂网价格信息,杜绝历史高价信息应调未调、应撤未撤。
- 特别关注中选企业在供应清单所列规格之外新增包装的情况。
- 加强采购和结算的中选信息互通、价格风险提示。
- 特别关注未参加集采的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及时告知中选药品最新价格变化。
- 要求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自觉履行公平合理、诚信定价责任,遵守医保定点协议,避免同药不同价。
- 要求中选企业响应定点医药机构合理的退换货要求,对差异化定价且价差明显不合理的将按信用评价制度处置。
- 建议群众购买集采中选药品,使用医保APP和比价小程序,避免花冤枉钱。
- 举例说明部分药品降价后价格:尼达尼布软胶囊小包装每盒最低降至85元以下、阿伐曲泊帕片小包装每盒最低降至90元以下、艾曲泊帕片小包装每盒最低降至70元以下。
- 要求各联采办成员单位做好比价小程序的信息同步工作。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