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17-01-05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
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所述的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用于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制定和调整,以及确定新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类别。
要点: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修正案》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
- 将第二十条第一款修改为: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所述的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用于指导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制定和调整,以及确定新的体外诊断试剂的管理类别。
-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体外诊断试剂的风险变化,对分类规则进行调整。
- 本修正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