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4-01
《关于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
要点:
- 建立覆盖全民、统筹城乡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适应我国基本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 从市地级统筹起步,有条件的省份可探索省级统筹。
- 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等多元筹资渠道,费率统一控制在0.3%左右。
- 起步阶段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基金支付比例按参保类型不同(未就业城乡居民50%左右,单位职工70%左右)。
- 国家层面统一制定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和失能等级评估标准。
- 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加强监管。
- 做好与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策的衔接。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