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19-07-1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进一步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要点:
- 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完善药品监管体制机制
- 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国家和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 再用三到五年时间构建满足监管要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
- 构建国家和省两级检查员队伍,重点强化疫苗等高风险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
- 明确检查事权划分,国家级和省级分别承担不同环节检查职责
- 实行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序列和4个层级
- 严格检查员岗位准入,全面推行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制度
- 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与职级升降机制
- 强化检查员业务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
-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拓宽职业发展空间,完善职称评审和薪酬待遇保障
- 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工作信息化支撑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