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2-12-30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医药集中采购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产品集中采购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构建协调统一的信息共享机制,从源头防范侵权行为发生的要求,鼓励医药领域创新发展,优化
要点:
- 建立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协调会商机制
- 明确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为日常联络机构
- 加强集中带量采购和挂网采购中知识产权纠纷的信息共享
- 建立企业自主承诺制度,承诺产品不违反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可出具咨询或侵权判定意见,逾期未给出则企业自主承诺后可参加采购或挂网
- 引导专利侵权纠纷当事人向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请求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认定侵权的行政裁决或法院生效判决后,医疗保障部门指导采购机构采取撤网、取消中选资格等措施
- 对拟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规模较大、关注度高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知识产权风险分析研判
- 开展联合调研、业务培训和宣传引导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