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6-23
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1号)
各地区公立、军队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办医药机构等,开展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要点:
- 开展第12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承担日常工作并具体实施。
- 采购品种见《采购品种范围》(附件1),前期预填报品种中符合条件但未纳入的见附件2。
- 申报资格包括企业申报资格和药品申报资格,国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境外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及其境内责任人均可参加。
- 药品信息填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6:00,修改或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18:00。
- 集采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16:00,修改或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16:00。
- 申报方式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进行,需上传药品注册批件、产能声明函、知识产权承诺书、GMP符合性检查相关证明材料等。
- 注意事项包括未纳入医疗机构填报需求量的药品厂牌仍可参与投标,被主张存在专利争议的品种需提交知识产权承诺书等。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