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5-09-29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解读辅导(第1期)
各地医保部门更好对接落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以下简称“立项指南”),统一规范价格项目立项和定价基本思路,现就各方关切的普遍问题,提出立项指南解读辅导口径,供各地医保部门学习参考。
要点:
- 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制立项指南,统一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和定价基本思路。
- 立项指南价格项目由7个核心要素构成:项目名称、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加收项、扩展项、计价单位和计价说明。
- 医用耗材收费分三种情况:基本物耗不得额外收费;功能特殊的同类产品需符合条件方可单独收费;基本物耗之外的其他一次性耗材可单独计费,过渡期间各省可沿用原政策。
- 立项指南通过设立加/减收项和分档定价体现临床诊疗技术难度差异。
- 未作为加/减收项的情形由地方医保部门通过优化调整价格水平回应临床需求。
- 加/减收项对应15位医疗服务项目编码的最后两位,加收码第1位代表类别,第2位代表不同情况;第1位不同的可叠加,相同的不能叠加。
- 同一价格项目涉及多个加/减收项时,以项目单价为基础分别计算后汇总收费。
- 扩展项包括实现同一治疗目的的不同治疗方式以及技术创新带来的迭代更新。
- 映射关系分两种类型:同主项目/扩展项/加收项收取和纳入价格构成。
- 儿童加收政策适用范围拓宽,手术类项目全面实行,非手术类项目适度扩大;儿童指6周岁及以下。
- 对接落实立项指南时,价格水平制定方法包括直接平移、量价加权等,需结合年度动态调整评估。
-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的价格关系应合理比价,手术类适当拉开差距,均质化程度高的项目控制差距,设备物耗为主的项目收紧差距。
- 内镜治疗或手术收费规则:内镜治疗不含内镜检查费,腔镜手术不区分开放手术,价格构成包含腔镜使用成本。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