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19-12-0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要点: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负责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制。
- 国家将食品安全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商机制。
-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
-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 食品生产企业不得制定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要求的企业标准。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有效期为5年。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 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委托取得相应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
- 贮存、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
- 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中用餐单位的食堂应当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和交易信息。
- 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显著标示。
- 禁止利用包括会议、讲座、健康咨询在内的任何方式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广告按照处方药广告管理。
- 对保健食品之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声称具有保健功能。
- 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食品检验信息。
- 进口商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按照规定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