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15-08-03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已经2015年8月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70次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要点:
- 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
- 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2/3
- 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 用人单位应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 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 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全国继续教育综合管理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