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21-01-12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0年12月24日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要点:
-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机构定点管理政策并监督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
- 经办机构负责确定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保协议、提供经办服务、开展协议管理和考核
- 医疗机构申请医保定点需满足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有注册医师、配备医保管理人员、有医保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等条件
- 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医保协议,合理诊疗、合理收费,优先使用医保目录药品和集中采购中选产品
- 经办机构应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管理,及时审核医疗费用并按协议拨付医保费用
- 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重复收费等违规行为
- 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