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 2022-12-06
国家药监局关于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备案和报告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112号)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按照《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向平台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实填写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表(附件1),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
要点:
- 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需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如实填写备案表并提交材料。
-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公开备案信息,并在3个月内开展现场检查,每年至少1次。
- 备案信息变化需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备案;取消备案需提前20个工作日公示并办理手续。
- 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企业需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通过多个渠道经营的需逐个列明。
- 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需细化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省级部门需归集整理信息。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