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3-10-16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
医药领域给予回扣、垄断控销等行为造成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医保基金大量流失,加重人民就医负担,侵害群众切身利益。
要点:
- 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 建立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 实行医药企业主动承诺制
- 建立失信信息报告记录渠道
- 开展医药企业信用评级,分为一般、中等、严重、特别严重四个等级
- 分级处置失信违约行为
- 鼓励医药企业修复信用
- 正确运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
- 共同推进信用评价制度建设,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应在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制度
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