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1998-12-14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各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要点:
-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 覆盖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 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 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
- 妥善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退休人员、国家公务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等人员的医疗待遇
- 从1999年初开始启动,1999年底基本完成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