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0-12-14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5号)
按照“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的工作安排,为加强对模拟运行和实际付费工作的指导,推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我局对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家组进行了更新,并确定了专家组固定联系分组名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点:
- 更新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专家组并确定固定联系分组名单
- 要求省级医保局强化组织保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
- 要求试点城市主动加强与固定联系分组专家的沟通联系
- 专家组采取统一组织调研和不定期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
- 各级医保部门要严格按照《DRG付费国家试点专家组工作机制》要求加强组织管理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