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5-04-29
贵州|省医保局关于做好短缺药品价格风险管理工作的通知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短缺药品价格的风险管理操作指引>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3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要点:
- 省医保局优化短缺药品挂网服务管理,采取差异化挂网措施,做好价格风险防范、发现和应对。
- 医药企业作为药品价格第一责任人,需规范短缺药品挂网价格行为,按规定申报直接挂网或价格调整,并做好价格信息披露和自查自纠。
- 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落实阳光采购要求,通过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备案采购短缺药品需在采购后7个工作日内备案,不符合要求需说明情况,否则移交核查。
- 各市(自治州)医保局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短缺药品采购管理和政策解读,及时报告问题。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