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 2022-11-01
国家药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决策部署,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国家药监局于2020年10月试点发放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逐步试点发放了与电
要点:
- 自2022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医疗器械电子注册证
- 发放范围为国家药监局批准的国产第三类、进口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变更文件
- 电子注册证与纸质注册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电子注册证具有即时送达、短信提醒、证照授权、扫码查询、在线验证、全网共享等功能
- 企业需在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注册并实名认证后查看下载电子注册证
- 电子注册证不包含产品技术要求、说明书等附件,附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同步推送
-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账号、电子注册证及相关附件电子文件
来源: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