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国家短缺药品多源信息采集平台,建立协同监测机制 完善分级应对和分类处置短缺药品 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 实施短缺药品停产报告 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 落实直接挂网采购政策,允许医疗机构自主备案采购 严格药品采购履约管理,短缺药品配送不受“两票制”限制 加强药品价格异常情况监测预警,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 加大对原料药垄断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 提升药品生产供应能力和质量水平,2019年再推进2家小品种药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到2020年实现100种小品种药稳定生产供应 增加药用原料有效供给 做好定期报告,强化监督问责,加强宣传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