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21-05-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党的十八大以来,药品监管改革深入推进,创新、质量、效率持续提升,医药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用药需求得到更好满足。
要点:
- 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高效、权威的药品监管体系
-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修订配套法规规章
- 提升标准管理能力,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
- 提高技术审评能力,优化应急和创新药品医疗器械研审联动工作机制
- 优化中药审评机制,建立中药特色审评证据体系
- 完善检查执法体系,构建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
- 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加强药品稽查队伍建设
- 强化监管部门协同,形成药品监管工作全国一盘棋格局
-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
- 提升生物制品(疫苗)批签发能力
- 建设国家药物警戒体系
- 提升化妆品风险监测能力
- 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 完善信息化追溯体系,实行药品编码管理
- 推进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
- 提升“互联网+药品监管”应用服务水平
- 实施中国药品监管科学行动计划
- 提升监管队伍素质,培养高层次审评员、检查员
- 提升监管国际化水平,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药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 完善治理机制,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 强化政策保障,创新经费保障政策
- 优化人事管理,设立首席科学家岗位
- 激励担当作为,加强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来源:中国政府网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