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3-18
宁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阳光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规发〔2025〕6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规则,规范企业药品挂网行为,提升药品挂网效能,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挂网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要点:
- 药品挂网申报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外资企业可由境内总代理代办
- 企业供应公立医疗机构的所有药品应在自治区医药采购平台公开挂网挂价
- 挂网价格需符合差价比价规则,包括地区间、剂型规格包装间、不同渠道间的比价关系
- 同种药品不同厂牌化学药、中成药、生物类似药设黄标价格和红标价格
- 医保目录谈判药品、集采中选药品等按约定价格直接挂网
- 价格风险处置药品按不高于企业承诺价挂网,3年内暂停受理上调价格
- 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药品金额不超过本年度药品采购总金额的1%,品种数量不超过常备药品数量的5%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