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3-18
《宁夏回族自治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医保规发〔2026〕2号)
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评估机构定点管理,规范评估行为,提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使用效能,保障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医保发〔2024〕
要点:
- 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评估行为,提高基金使用效能。
- 明确评估机构准入条件,包括运营时间、人员配置、办公场所、信息系统等要求。
- 规定评估机构准入流程:申请、受理、评估、公示、签订协议。
- 强化运行管理,要求建立质量控制、人员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安全等制度。
- 建立协议管理机制,明确动态准入退出、信息变更、考核评价、监督检查等要求。
- 设立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委员会,指导评估工作。
- 实施细则自2026年1月4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