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2-03-11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2〕13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改革试行实践和放管服改革要求,现就深入推进医用耗材
要点:
- 省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使用医用耗材均应在省阳光采购平台阳光采购、公开交易、应采尽采
- 实施分类采购管理,分类制定挂网规则
- 强化阳光采购监管,实行全流程监测监管
- 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需联动全国各省级最低挂网价
- 议价采购以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价为上限价
- 应急采购每年度金额不得超过本单位当年度医用耗材采购总金额的5%
- 建立全省统一的阳光采购信用评价制度
- 实施医保支付政策联动,包括总额管理、支付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 推进阳光采购政策落地,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压实采购使用责任、强化企业诚信责任
-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联动机制、强化风险防范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