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5-11-26
《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和采购规范〉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51号)
现将《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和采购规范》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要点:
- 药品挂网申报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外资企业可由境内总代理代为办理
- 所有药品应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公开挂网挂价,禁止“挂网不挂价”
- 药品价格主要由企业自主合理确定,新上市药品试行自评制度
- 实行药品按组管理和比价,按质量层次和价格形成方式分组
- 挂网药品按“活跃区”和“不活跃区”分区管理
- 化学药、中成药、生物类似药同种药品不同厂牌间实行差价比价规则,设置黄标和红标价格
- 医保谈判药品、集采中选药品等按相应规则挂网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