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5-11-26
《关于印发〈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和采购规范〉的通知》(湘医保发〔2025〕51号)
现将《湖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药品挂网和采购规范》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要点:
- 药品挂网申报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外资企业可由境内总代理代为办理
- 企业供应公立医疗机构的药品应在省平台公开挂网挂价,禁止“挂网不挂价”
- 药品价格由企业自主合理确定,新上市药品试行自评制度
- 药品按组管理和比价,实行活跃区和不活跃区分区管理
- 化学药、中成药、生物类似药同种药品不同厂牌间实行差价比价和黄标/红标价格管理
- 谈判、集采等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国家医保支付标准或中选价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