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19-07-08
江苏|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
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的产品,变更后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变更前的价格和变更时全国各省(区、市)级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
要点:
- 规范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入围企业和产品信息变更管理工作
- 变更后的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变更前价格和变更时全国各省现执行价格中的最低价
- 明确企业信息变更和药品信息变更的范围
- 规定信息变更需提供的资料
- 规定信息变更程序,每月组织一次,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整理,报省医疗保障局批准后公示公布
- 本通知自7月1日起执行,与本通知不符的相关政策规定同时废止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