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1-08-03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以下简称“37号文件”),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国家医保局会同民政部拟制了《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
要点:
- 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
- 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
- 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协同促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各试点地区要认识统一规范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重要性
- 37号文件明确的14个新增试点城市参照执行,原有试点城市参照完善地方标准
- 原则上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两年内统一到《评估标准(试行)》
- 试点城市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完善标准
- 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
- 探索建立评估结果跨部门互认机制
- 探索建立评估数据共享机制
- 协同探索建立评估效果的评价机制
来源:国家医保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