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4-12-24
辽宁|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
辽医保规〔2024〕1号。改革完善辽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明确挂网申报、分类采购、价格形成与动态调整规则,规范平台采购行为,优化挂网服务。
要点:
- 申诉有效的药品维持原挂网价格,申诉无效的药品可发起第二轮申诉
- 第二轮申诉需在2024年12月26日前完成
- 经过两轮申诉最终认定无效的,取消挂网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 企业需在外省产生新低价格后及时主动申请降价,否则取消挂网资格且2年内不得参加集中采购
- 企业可通过平台查看申诉情况并操作第二轮申诉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