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1-04-01
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通知
落实医保发〔2020〕34号,加快推进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建设。要求各地提高认识、健全机制、完善目录清单与操作规范,加快在信用评级和分级处置方面取得治理成果,国家医保局自2021年1月起建立调度机制。
要点:
- 充分认识信用评价制度的重要意义
- 按时完成制度建设,2020年底前建立制度并公示失信事项目录清单
- 实现守信承诺基本覆盖,2021年2月底前提交比例达80%以上,3月底前达95%以上
- 有效应对拒绝承诺情况,未提交承诺的企业自2021年4月1日起不再接受新投标或挂网申请,自6月1日起已中标或挂网产品应予撤网
- 尽快取得实质性进展,在信用评级、分级处置方面取得治理成果
- 强化信用评价工作调度,国家医疗保障局自2021年1月起建立调度机制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