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21-01-15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5号)
国务院令第735号,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明确医保基金使用主体职责、监督管理措施与法律责任,规定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的权利义务,设立欺诈骗保行为的处罚条款。
要点:
-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实行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和个人守信相结合
- 医疗保障基金专款专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
- 定点医药机构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等
-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建立信用管理制度,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 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对侵害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来源:国务院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