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 2025-12-22
河南|河南省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方案
河南省药监局印发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落实国家药监局药监综妆〔2025〕58号要求,界定试点企业、试点门店范围与个性化服务定义(两种及以上已备案普通化妆品现场小批量调配分装),明确不得使用儿童化妆品等限制与试点期限安排。
要点:
- 河南省开展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允许备案人或境内责任人在专卖店、直营店现场对已备案普通化妆品进行小批量简单调配、分装。
- 试点企业需符合信用良好、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具备技术能力和人员储备等条件,并持有相应许可证或授权。
- 试点门店需设质量安全员和操作人员,具备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建立产品销售记录和风险管控制度。
- 省药监局负责试点资格审核、确认和信息公开,市县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 个性化服务产品不得包含儿童化妆品、眼部护肤类化妆品和使用新原料的化妆品。
来源: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