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 2026-09-22
关于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的通知
国家疾控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修订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国疾控监督二发〔2026〕21号),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2012年版)同时废止,对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文书管理与各类文书样式作出全面规定。
要点:
- 修订并印发《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
- 规范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行政机关的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活动。
- 明确了各类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填写方法、使用场景及具体格式。
-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或调整相应文书,并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备案。
来源:国家疾控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