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9-18
安徽|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皖政办〔2026〕8号),明确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框架、标准化保障及组织保障,已开展试点的安庆市3年内实现平稳过渡。
要点:
- 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2026年启动,2027年扩大覆盖,2028年实现全覆盖
- 参保对象包括用人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未就业城乡居民,按与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在地一致原则参保
- 建立单位、个人、政府、社会多元筹资渠道,单位职工费率0.3%,未就业城乡居民起步0.15%并逐步过渡到0.3%
- 待遇享受不设起付线,单位职工和未就业城乡居民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0%和50%左右
- 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和待遇享受等待期制度
- 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长期护理服务费用,原则上不直接发放现金
- 执行国家统一的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评估结果省内互认
- 加强基金管理和监管,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单独建账、专款专用
- 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依托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 已开展试点的安庆市3年内实现平稳过渡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