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药品常态化挂网工作(第20260907批)信息审核已完成并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8日至2026年9月24日 企业可在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提出申诉或质疑 申诉材料不再接受对申报系统中申报材料所做的修改和补充 审核通过且不涉及申诉、质疑和投诉的药品将于公示期结束后在云南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正式启用 基药(含原省补)药品需开展告知承诺备案工作 挂网药品出现新的全国最低价应在30天内提出调价申请 化学药质量层次字段统一按医保编码信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