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8-14
国家医保局印发《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国家医保局印发《检验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662个主项目、114个加收项、7个扩展项。指南覆盖血液、尿液、生化、免疫、微生物、分子生物学、病理等检验领域,明确联检分档折扣收费规则(5项内80%、10项内70%、10项以上60%),要求各省制定统一价格基准。
要点:
- 将已有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662个主项目、114个加收项、7个扩展项
- 主项目覆盖血液检验、尿液检验、粪便检验、生化检验、免疫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分子生物学检验、病理检验等常用检验类医疗服务
- 加收项为同一项目以不同方式提供或在不同场景应用时的差异化收费子项,具体加/减收标准由省市级医保部门制定
- 扩展项为扩展价格项目适用范围、不额外加价的子项,价格按主项目执行
- 立项指南主要规则包括服务产出、价格构成、基本物质资源消耗、计价单元等
- 联检收费规则:联检指标≤5个按80%计价,≤10个按70%计价,>10个按60%计价
- 数据上传与减收政策:未提供上传数据和存储服务的每项检验指标减收10%,最高不超过5元;参考区间与行业标准不一致的每项检验指标减收5%,累计减收不超过5元
- 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局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统筹地区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价格水平
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