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8-13
天津|关于开展胰岛素集采协议期满接续、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两个项目协议到期续签执行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通知开展胰岛素集采协议期满接续(GY-YD2024-1)和干扰素省际联盟集采(JK-YP2023-1)两个项目的协议到期续签工作。涵盖需求量确认(8月13-19日)、区医保审核(8月13-20日)、三方协议签订(8月13-22日)等环节,胰岛素续签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干扰素续签执行至2027年8月22日。
要点:
- 开展胰岛素集采协议期满接续和干扰素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两个项目的协议到期续签执行工作
- 医药机构需确认需求量,原则上不少于上一年协议采购量,减少或增加超出20%须填写理由
- 上一协议期内未完成的协议采购量不累计到下一协议期
- 需求量确认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19日
- 区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20日
- 三方协议签订时间:2026年8月13日—8月22日
- 胰岛素接续续签执行周期至2027年12月31日,干扰素续签执行周期至2027年8月22日
- 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应配合签订协议并确保足量稳定供应
- 医药机构应严格履行协议,促进协议采购量执行
来源: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