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 2026-08-11
重庆|《关于规范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重庆规范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12项,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成实行零差率,新增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和居家药学服务费,9月10日起执行。
要点:
- 规范整合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2项
- 停用血清药物浓度测定等原药学类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 门诊诊查费(药学门诊)须由符合规定资质的临床药师在固定场所提供独立用药指导等服务
- 明确门诊诊查费等项目的医保支付类别
- 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成,公立医疗机构按零差率销售并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
- 以国家立项指南映射关系表为指导,与重庆现行项目和全国技术规范形成映射
来源: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