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8-03
湖南|关于加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的通知
湖南医保局加强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从价格规范、量价指数、集采进药店、数智化、监测治理等七方面全面部署。
要点:
- 定点药店药品销售价格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原则,须明码标价,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设置不公平、歧视性价格
- 集采中选药品严格落实双标签公示(中选价格+实际销售价格)
- 纳入医保结算的药品,销售价格应参照省医保信息平台招采管理系统同厂牌挂网药品价格
- 完善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量价比较指数,对整体价格高于全省年度指数监测值的药店采取约谈、暂停医保结算、取消定点资格等措施
- 探索按统筹区、药店、药品等维度构建指数体系,加快推进指数热力图上线展示
- 积极引导定点药店参与集采,依据三进药品清单鼓励配备常见病、慢性病集采药品
- 建立并动态更新销售集采药品的定点药店名单及药品清单
- 多次供应不及时的配送企业,产品移出三进药品清单并纳入医保信用评级管理
- 全面推广定点药店药品公开比价服务,依托湘医保App、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拓展多端访问入口
- 完善库存查询、位置导航、异常价格预警等便民功能
- 构建价格监测大数据分析体系,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警、事中监管转变
- 探索将网上药店药品价格纳入监测范围
- 以定点药店结算众数价格、平台挂网价格为双向管控锚点
- 重点排查实际销售价格显著高于全省药店众数价格的药品
- 排查线下销售价格显著高于网络售药平台展示价格的药品
- 将价格管理要求纳入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明确违约处置条款
- 对阴阳价格、量价比较指数持续超标的药店,及时采取约束措施
- 探索推进药品挂网与医保结算联动,未挂网药品费用不纳入医保统筹基金结算
- 对履约规范的药店,在费用结算、协议续约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
- 协助定点药店开通招采管理系统使用权限,推动规范化采购
- 指导药店用好量价比较指数查询功能
- 督促药店做好医保结算药品全量交易数据及时完整上传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