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8-03
西藏|关于开展湖南牵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西藏医保局开展湖南牵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协议签订期8月5日至20日,执行周期至2028年8月。
要点:
- 开展湖南牵头高频电刀、中性电极类医用耗材集采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 协议签订主体包括医疗机构、中选企业和配送企业
- 中选企业以地(市)为单位勾选配送企业,配送区域叠加后应覆盖全区所有参加医疗机构
- 配送企业确认配送关系后不得修改,医疗机构选择并分配协议量后不得修改
- 三方协议签订顺序: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依次响应
- 协议量外及非中选产品可在招采子系统带量采购专区采购,采购非中选产品应开展议价并保持合理比价关系
- 采购周期内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须按中选价格供应
- 医疗机构不得设置条件增加中选企业负担
来源: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