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8-03
湖南|关于做好常态化医疗保障帮扶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医保局等七部门联合发文(湘医保发〔2026〕28号),部署常态化医疗保障帮扶工作: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优化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探索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要点:
- 建立信息共享比对机制,共享频次每月不低于1次
- 医保部门按月向相关部门推送预警信息,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 分类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保参保率基本稳定
- 基本医保目录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
- 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不低于70%比例救助
- 防止返贫致贫对象起付线按所在统筹地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左右确定
- 具有多重困难群众身份的,救助标准就高不就低
- 门诊和住院救助共享年度再救助限额
- 探索将村级医保服务纳入农村网格化服务管理,推动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 医疗救助对象在认定地市域内基层定点机构就诊或经基层首诊转诊住院的,实行一站式结算
-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转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非定点机构就医,医疗救助支付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
- 依申请给予救助原则上应在费用产生后12个月内提出
-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占比不超过5%,二级及以上不超过10%
- 各级财政部门合理安排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医疗救助政策执行到位
- 执行时间:2026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来源: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