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 · 2026-07-29
辽宁|关于做好省际联盟输液器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协议期执行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通知省际联盟输液器等4类耗材集采第二协议期8月1日起执行,协议期至2028年3月24日,要求8月15日前完成纸质协议签订。
要点:
- 省际联盟输液器、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和血液透析浓缩物类医用耗材集采中选结果第二协议期执行时间为2026年8月1日0时至2028年3月24日24时。
- 2027年8月1日至2028年3月24日期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低于对应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按月折算相同采购月数)的90%。
- 第二协议期采购协议通过网上查询信息、网下签订纸质版协议方式实施。
- 各市医疗保障局要组织医疗机构与中选企业或委托的配送企业,于8月15日17时前完成纸质版采购协议的签订工作。
- 各市医疗保障局要指导经办机构完成预付金测算、划拨,并会同卫生健康、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协同推进。
- 各医疗机构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按月均衡采购使用,不得扎堆采购,不得对非中选产品“一刀切”简单停用。
- 中选生产、配送企业要及时、足额保障临床需求,超出协议采购量部分仍需及时足量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来源:辽宁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