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 · 2026-07-23
江苏|关于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试行)
江苏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机制(苏医保发〔2023〕18号),负面清单覆盖挂网采购和带量采购全流程,记分周期3年,按累计分值分级处置,鼓励信用修复。原文发布于2023年4月7日。
要点:
- 江苏建立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信用记分管理机制
- 管理对象: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配送企业
- 负面清单分挂网采购和带量采购两类,覆盖资格申报到供应配送全流程
- 记分周期3年,每季度公布,期满清零
- 累计50分以上延迟新增挂网/暂停配送资格,70分以上约谈
- 弄虚作假、放弃中选等严重行为不允许信用修复
- 原文发布日期:2023年4月7日
来源: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