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通告 · 2026-07-20
山西|关于新增和规范"眼部照相费"等2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山西省医保局和卫健委联合通知,经专家论证新增和规范"眼部照相费"等2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基础上下浮,2026年8月1日起执行。
要点:
- 新增和规范'眼部照相费'等27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 扩大执行主体范围项目价格,合计29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
- 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 本通知自2026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来源: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