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 · 2026-07-03
宁夏|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宁夏医保局印发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宁医保规发〔2026〕6号),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两年。规程明确门诊慢特病资格认定流程(20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医疗机构全区互认、多病种支付限额计算公式、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全覆盖、违规处理等具体规定。
要点:
-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保局印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规程(试行)》,自2026年7月3日起试行,试行期两年。
- 规程适用于宁夏自治区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经办服务。
- 资格认定分申请、受理、审核、反馈四步,须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认定医疗机构从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中确定,高血压、糖尿病可由基层医疗机构认定,实行全区互认。
- 认定专家需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资格,基层可放宽至主治医师。
- 完成认定后享受医保待遇,保障范围与认定病种及治疗相关的医保目录内费用。
- 多病种支付限额按病种最高支付限额由高到低排序累加,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有不同的累加比例。
- 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全部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异地就医按国家规定执行。
- 规定了终止享受待遇资格和取消或暂停待遇、追回违规基金的情形。
- 经办监管包括每年不低于5%的随机抽检、智能监控、'双通道'药品职责明确、违规专家取消资格并记分处理。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 radixin.cn